国务院高度重视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013年以来先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部署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工作。
中国仅有北京、上海、深圳、苏州、沈阳等少数几个城市建有综合管廊,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建设里程约800公里,综合管廊未能大面积推广的原因不是资金问题,也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意识、法律以及利益纠葛造成的。
试点的10个城市总投资35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02亿元,地方政府投入56亿元,拉动社会投资约193亿元。“我们的思路是以试点示范带动全国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积极性。全国共有69个城市在建地下综合管廊约1000公里,总投资约880亿元。”
综合管廊建设分类:
综合管廊宜分为干线综合管廊、支线综合管廊及缆线管廊。
干线综合管廊:用于容纳城市主干工程管线采用独立分舱方式建设的综合管廊。
支线综合管廊:用于容纳城市配给工程管线采用单舱或双舱方式建设的综合管廊。
缆线管廊:采用浅埋沟道方式建设,设有可开启盖板但其内部空间不能满足人员正常通行要求,用于容纳电力电缆和通信线缆的管廊。
关于“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国内法律
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对2012年版本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对我国综合管廊建设的推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版规范强调原则上所有管线必须入廊,但也扩充了综合管廊的分类,新增了缆线管廊。
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意义!
1. 地下综合管廊系统不仅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还极大方便了电力、通信、燃气、供排水等市政设施的维护和检修。
2. 地下综合管廊对满足民生基本需求和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发挥着重要作用。
3. 共同沟建设避免由于敷设和维修地下管线频繁挖掘道路而对交通和居民出行造成影响和干扰,保持路容完整和美观。
4. 降低了路面多次翻修的费用和工程管线的维修费用。保持了路面的完整性和各类管线的耐久性。
5. 便于各种管线的敷设、增减、维修和日常管理。
6. 由于共同沟内管线布置紧凑合理,有效利用了道路下的空间,节约了城市用地。
7. 由于减少了道路的杆柱及各种管线的检查井、室等,优美了城市的景观。
8. 由于架空管线一起入地,减少架空线与绿化的矛盾。
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于2015年8月10日公布。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反复开挖地面的“马路拉链”问题明显改善,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逐步消除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城市地面景观明显好转。